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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我市农村污水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

发布日期:2017-08-17

   当前我市农村污水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

   农村污水治理起步较晚,长期以来环境保护投入不足,历史欠账较多,其他区、县(市)农村常住人口纳管率除淳安县达到67.7%外,其余都在40%以下。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覆盖面不广、地域之间发展不平衡,与“到2015年基本实现市域全覆盖”要求差距明显,任务还相当艰巨。

   由于农村与城市在地理环境、人口分布、生产方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,农村生活污水具有有机污染物浓度高、水量变化大、广而分散等特点,其治理的技术、标准和要求也不尽相同。但我市《农村环境保护规划》等现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,对农村污水治理没有提出明确的技术和污水排放标准。加上治污资源稀缺、财政资金有限、乡镇规划管理队伍薄弱等原因,不少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或简单参照城镇排水规划模式,或存在明显的项目导向性,重工程轻规划、规划目标不明确等问题突出,导致一些项目技术方案选择不当,收效甚微。

   我市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缺少系统的质量监督和验收、运行维护、工程资料备案等制度,一些污水处理项目设计未能充分考虑地域特色,或虽有专业设计、但由村里自行建设,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。农村污水治理缺乏专门的基层管理机构和专业的技术、管理人员,大多数设施由村民自行维护,管理能力、技术支撑和检测能力不足,导致已建成的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水平较低,一些设施甚至处于“零管理”状态。部分污水池污水入池率低,湿地阻塞、杂草丛生,污水处理设施没有充分发挥作用,甚至造成次生污染。

   农村污水治理需由村级组织负责具体融资建设,项目验收合格后获得财政补助。由于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资本密集程度高、资本回报周期长,甚至无经济回报,民间资本很少介入,财政补助资金又只能弥补部分成本,如此,出现不少投入不足、配套资金不到位现象。特别是财政比较困难的区、县(市)和集体经济薄弱、融资困难的行政村,污水处理很难开展或进展缓慢。另外,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好后,后期的运行维护也需要大量的资金,目前相应的补助措施没有到位。

   对治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。当前,我市农村污水治理总体为政府主导,处在政府推动、群众被动参与的阶段。绝大多数农民还维持传统的农村生活方式,对于生活污水处理效益没有直观感受,再加上经济收入水平较低,农村污水治理的主观需求不高。不少村干部更重视能够直接带来经济效益的项目,对污水治理等公益性项目兴趣不大,甚至有抵触情绪。此外,相对城市而言,政府和社会对农村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还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,农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相对薄弱。